重拳打击违法倾倒固废行为

    发布时间:2021-05-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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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局接到全椒县大墅镇政府电话举报,反映全椒县大墅镇章辉村,有人倾倒大量工业固废。接到举报,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全椒县大墅镇章辉村陈黄组一处废弃遗留的矿山口附近已被倾倒的约5吨固体废物,是合肥市肥东县某塑料制品公司倾倒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塑料。该公司近日准备再次在此处倾倒废弃塑料时,被全椒县大墅镇章辉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制止。

    现场检查,被倾倒的废弃塑料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经查,该公司没有任何处置工业固废的资质。根据调查情况,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按规范清理、处置现场倾倒的工业固废,并对该公司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予以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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